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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交就业证明材料和毕业生社会评价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5    来源: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作者:    关注:


关于上交就业证明材料和毕业生社会评价表的通知

一、就业证明材料
    非学院推荐、自主择业的同学落实就业单位后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


具体说明:

1. 就业证明材料有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格式的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单位制定形式)、工作证明(统一模板)等三种形式;

2.工作证明形式的就业证明材料须按统一模板形式上交;

3.“劳动合同”里必须有“工作证明模板”内相关内容;

4.所有就业证明材料必须盖有单位公章;

5.所有就业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信息必须完全、不可漏填;

6.可采取纸质、电子版(电子稿必须是清晰可见的,效果模糊的需再次提供)等形式上交就业证明材料。

二、毕业生社会评价表
    每个毕业生都必须上交毕业生社会评价表,该表格是毕业生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实习单位对该生评价的证明材料。

三、上交时间:2015年5月

四、模板

1.就业证明材料模板 /uploadfiles/editor/file/20150105/201501051048342583.doc
2.毕业生社会评价表模板 /uploadfiles/editor/file/20150105/20150105104908473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