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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技能鉴定

发布时间:2015-04-03    来源:原创    作者:陈洁    关注:

二○一五年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好我院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学院《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补充规定》([2002]院字第138号)文件中关于:“从2002级开始,学生必须至少取得一个与本专业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取得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规定精神,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报名,使在校学生至少取得一个与本专业方向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专业对应工种可查询教学计划),鼓励学生获取双证书。

二、学生到相应学院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各专业学院的通知为准。

三、常规职业技能鉴定时间安排如下:



备注:

1.日常鉴定、军队鉴定、高新技术鉴定单科未通过成绩保留一年,过期需要重新考试。

2.根据最新文件要求,日常鉴定和军队鉴定职业理论补考按鉴定费的30%收取,实操补考按鉴定费的70%收取;高新技术只有实操补考,补考费为鉴定费的50%;行业鉴定没有补考,考试未通过者需要重新考试。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http://px.cavtc.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浏览网站“鉴定认证”栏中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五、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面向学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六、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收费由学院按照省有关规定制定标准,由学院财会室收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缴费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根据省人社厅加强鉴定质量管理要求,结合国家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从2013级学生开始,学生在入校之前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八、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航空维修实训中心三楼302室

联 系 人:朱老师,刘老师  电话:0731-85473622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培训与国际交流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