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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秋季学期离校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01-05    来源:学生处    作者:    关注:

为更好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经学院有关部门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人员。

一、办理离校手续安排

1.本学期办理离校手续学生。2015届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含学院推荐到用人单位或自己已落实用人单位的学生)。

2.本学期可不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未落实就业单位下学期要返校的毕业生本学期可不办理离校手续,20154月(具体时间由就业指导中心通知)返校并到就业指导中心报到。

3.本学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201517日至19日为集中办理时间;已完成教学、考核任务学生可随时办理。

4.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各班班长在“2015届毕业班班长群”或在本页附件中下载《学生离校手续单》并打印,按先后顺序办理,最后将《学生离校手续单》交学生工作处。

二、已办离校手续学生物品保管及返校住宿安排

1.已办离校手续学生须将个人物品带走;特殊情况由个人申请并将个人物品打包并贴上标记,由教学二级学院开具证明,保卫处宿管办批准并集中存放;个人存放物品必须在毕业以前(20156月中旬)领取,过期由宿管办作废品处理。

2.已办离校手续下学期须返校毕业生,先到教学二级学院开具证明,后由保卫处宿管办统一安排住宿(不一定在原宿舍)。

三、毕业设计、补考安排

1.按时按要求完成第六学期毕业设计任务,并按时参加毕业设计答辩(具体安排请留意学院通知)。

2.第五学期课程不及格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初定第一周周末),有不及格课程学生须回校参加补考(具体时间请留意学院通知),毕业生结业补考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3.补考期间,如确因实习单位走不开,请务必提前办好缓考手续(个人申请、实习单位加盖有效公章、教学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

四、下学期毕业生户籍办理

1.学生正式毕业(即领取毕业证后)方可迁移户口。具体步骤为:凭报到证(加盖有省教育厅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请他人代迁户口必须有委托人亲笔手写并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毕业生户口迁出分三类情况:一是分配到单位的,根据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派遣名单,保卫处办理好户口迁移证后,由就业指导中心老师统一领取,无须毕业生本人办理。二是申请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后,可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三是既没有接收单位,又没有提交个人申请回生源地的同学,户口可在学校保存两年,两年内要求迁出,须先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证后再到保卫处办理。     

3.联系方式0731-85672524(圭塘校区)路老师,85473605(跳马校区)张老师。

五、其他事项

1.教材款余款退款到财务处办理。

2.未照毕业证相片同学尽快与新华图片社联系(各省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地址电话http://bmwz.cavtc.cn/xsc/showcontent.asp?Type=News&ID=107)。

有疑问请与学生处郑老师(0731-85672513,圭塘校区),文老师(0731-85473617,跳马校区)联系。

3.毕业证领取等事宜请各位同学关注校园网、2015届班长QQ群或辅导员老师通知。



附件1: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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